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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增值税普票开红字必须收回原发票?
日期:2018/7/25  文章来源:管理员  阅读次数:316次  [ 关 闭 ]

问: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红字发票时是否必须收回原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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