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收到一张的发票,税率栏显示“***”?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税总函〔2016〕145号 )第二条第四项规定,“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免税、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差额征税的,“税率”栏自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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