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体
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凡截至申请之日未被列入所在区域两年内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的生产型企业,均可自愿申报开展清洁生
产审核。 其中以国家《大气十条》明确的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五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为主。
二申报程序
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填写《大冶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申报表》一式三份,盖章后一份由企业留存,两份报区经委;区经委初审
并商区县环保局确定后,将一份盖章报送市推进清洁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推进办);市推进办将材料汇总后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抄送
市环保局。